根据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)有关规定,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清远玄真分店等14家企业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首次备案、变更备案业务,符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的要求,现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信息表
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4年5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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